2026/09/1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公共资源的重要载体,但长期以来,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思维存在明显偏差,将工作重心放在资金申领、设备采购环节,后续盘活利用工作缺位,大量设备、场地等资产长期低效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立足监管职能,出台系列针对性管理举措,深挖存量资产价值,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能增值。
集中统筹存量资产,委托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对全市各单位闲置、利用率偏低的不动产、设备等资产统一登记归集,交由市属国资运营企业统一运营,借助市场化经营手段盘活存量,切实提高资产综合收益水平。
数字化动态管控资产,保障各类资产信息精准匹配。依托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常态化动态更新,定期开展账务盘点核对工作,确保财务账目、实际物资、资产登记卡片数据保持一致,从源头杜绝账实不符问题。
推行公物仓循环调配,严控新增资产采购规模。向各单位普及公物仓的重要性和运行机制,增强各单位对公物仓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各单位新增办公设备、器具等资产需求,一律优先从公物仓现有库存调剂调配,确无适配资产再履行采购审批流程,从源头减少新增购置,降低财政资金投入。截至2026年7月底,公物仓入仓1285件资产,资产价值1113.27万元;调拨440件资产,价值202.1万元;借用215件,价值63.1万元。
集中回收废旧固定资产,深挖资产残余价值。全面摸排收集各单位已达报废条件、无调剂复用价值的废旧固定资产,统一归集移交正信集团。严格遵循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运用公开处置、合规回收等方式,处置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规范打通废旧资产闭环处置链条,严防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资产盘活、监管相关举措,为国有资产高效运转、保值增值提供坚实保障。(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