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4
我的位置:首页法律常识财税法会计法会计监督
div data-spmc-cdom=a data-spmc-evckdom=zxb$a.transit.btn.btn-red
财务控制作为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运用特定的方法、措施和程序,通过规范化的控制手段,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企业应当如何进行财务控制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组织规划控制。根据财务控制的要求,单位在确定和完善组织结构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单位的经济活动通常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5个步骤。如果每一步骤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2、授权批准控制。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
3、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财务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筹资、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4、实物资产控制。实物资产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接近控制和定期清查控制两种。限制接近控制是控制对实物资产及与实物资产有关的文件的接触,除出纳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外,其他人员则限制接触,以保证资产安全;定期清查控制是指定期进行实物资产清查,保证实物资产实有数量与账面记载相符。
5、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分粗放型成本控制和集约型成本控制。粗放型成本控制是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的最终售出进行控制的方法;集约型成本控制一是通过改善生产技术来降低成本,二是通过产品工艺的改善来降低成本。
6、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就是尽可能地防止和避免出现不利于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在这些风险中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显得极为重要,必须尽力规避这两种风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一般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除非出资不实、违规干预经营,才可能额外担责。
法律解答:商会监事长是商会监督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监督商会的运作、财务状况等,确保商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虽未对商会监事长职责进行专门详尽规定,但可参照一般社会团体监督机制相关精神。核心分析:职责方面:监督商会决策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监督财务收支是否合规等。权利义务:有权获取商会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监督;有义务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商会及会员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具备相应监督能力和责任心,熟悉商会运作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收集商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资料,以便审查监督。发现问题处理:如发现违规问题,及时与商会管理层沟通,要求整改;必要时召集监事会会议讨论解决方案。沟通协调:加强与商会会员、理事会等沟通,确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也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咨询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法律解答:公司钱转到个人卡里是否犯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的业务往来,比如发放工资、报销费用等,一般不违法;但若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将公司资金转到个人卡,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核心分析:关键在于转账的目的和用途。若为正常履职相关用途,属于公司内部资金流转安排,不构成违法。但若是为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则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等罪名。构成此类犯罪需满足利用职务便利、资金用途非法等要件。实务建议:若发现公司资金异常转到个人卡,可先收集转账记录、相关业务凭证等证据。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查明原因。若怀疑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报案时详细说明资金流转情况及怀疑理由,配合公安机关提供证据,以便其准确判断和开展侦查工作。
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核心分析:正常情况下,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担责,这是为了保护股东的有限责任,促进投资积极性。特殊情形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务建议:若要追究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需收集股东存在滥用行为等相关证据,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公司等证据。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在诉讼中,明确主张股东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法律程序上,先准备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经过审理、判决等阶段。